时间:2019-08-05 | 栏目:业界 | 点击:次
IT前沿8月5日消息 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8月4日,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王丽萍在《光明日报》发表文章称,在我国当前发展情形下,男22周岁、女20周岁的法定婚龄已不适应我国国情,应当适当降低,建议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0周岁,女不得早于18周岁”。
王丽萍在文章中提出了四个论点:第一,我国关于法定婚龄的规定偏高。第二,降低法定婚龄,是我国目前人口政策的需要。第三,降低法定婚龄,有利于改变目前初婚初育年龄偏高的现象。第四,现实生活中,存在男女双方因未达法定婚龄、不能办理结婚登记而同居生活、生育子女的现象。
另据新华社报道,今年6月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分组审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二审稿和继承编草案二审稿时,张苏军委员就建议将法定结婚年龄调整至男女均为18岁。据21世纪经济新闻,今年3月,全国人大代表丁列明建议,将结婚年龄改为“男不得早于20周岁,女不得早于18周岁”。
联合国人权委员会认为,合法结婚年龄不应低于15岁。
据国家统计局和民政部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全国结婚率已经连续5年下降,仅为7.2‰,而且创下了近十年来新低。
人民日报微博发起的投票中,超过87%的网友反对下调法定结婚年龄。
对于网友们的反对,王丽萍解释说:
法定婚龄是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结婚的年龄,不是当事人必须结婚的年龄,更不是当事人最适宜结婚的年龄;是否结婚由当事人视具体情况而定。降低法定婚龄,可以赋予更多的人结婚的权利。有没有权利,与权利是否行使,是两个性质不同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