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9-27 | 栏目:互联网 | 点击:次
垄断、假新闻、不当内容……在监管部门的眼中,科技巨头原罪不少。法国的数字税、欧盟的天价罚单、美国接二连三的听证会,无一不是对科技巨头“树大招风”的警示。在美国,司法部又有了新动作,试图迫使科技巨头们对平台内容加以限制和管理。虽然还未出台正式法案,但也足以让后者草木皆兵,在日益高压的监管和市场对收入利润的期待之间,科技巨头们仍有一段长路要走。
管理在线平台上内容的责任,Facebook、谷歌、推特等均在这份限制名单上。
豁免权保护源于1996年。当年,时任美国总统克林顿签署了被公认为是“美国新旧通信世界的分水岭”的《电信法》,其第五章《通信规范法》有一条关于互联网的立法,即第230条,虽然只有26个英文单词,却为互联网的飞速成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任何交互式计算机服务的提供者或用户不得被视为由另一信息内容提供者提供的任何信息的发布者或发言人”,这是第230条的具体内容。简而言之,根据这项规定,互联网服务不必为其用户的行为负责,也有权清理不当内容,这就给了互联网平台们大展拳脚的余地。
但近年来,随着假新闻等内容的泛滥,Facebook、推特等成了被广泛诟病的对象。今年5月,在被推特数次打上“谣言”的标签之后,美国总统特朗普忍无可忍,签署了一项名为《预防网络审查制度》的行政令。
根据这一行政令,一旦Facebook、推特等社交媒体平台被认为不公平地通过某些手段控制用户言论,如封号或删帖,联邦监管机构将更易对其进行问责。而之前在第230条的保护下,互联网平台们是有权通过合理措施删除或阻止访问不当内容的。
“几家互联网寡头垄断了美国人民的公共和私人通讯渠道,它们拥有了无限制的权力来审查、编辑、修改和屏蔽大众发布的信息,”特朗普称,“我签署这份行政命令,是为了保护和支持美国民众自由言论的权利。”
司法部此次的提案正是在此背景之下提出。根据最新的提案,司法部认为,互联网公司在删除煽动暴力极端主义或自我伤害的内容时仍享有豁免权保护,但若在线平台促进犯罪活动或明知第三方存在违法行为但不加以限制和举报,则可能失去法律保护。
事实上,早在6月,司法部就已经公布了意见书,呼吁国会修改第230条,限制对互联网平台的豁免权保护,当然这一立法草案仍需被美国国会批准才能生效。据了解,特朗普周三与共和党州检察长们会面,讨论“保护消费者免受社交媒体滥用的侵害”等事宜。
虽然短期来看,这一提案还不会正式立法,暂时不会对互联网巨头们产生直接影响,但无疑,监管部门限制措施的升级,已经让科技巨头们感受到了寒意。在周三提案公布的消息出来后,科技龙头股谷歌、亚马逊等的股价均出现跳水,跌幅超过3%。
在互联网分析师杨世界看来,大的互联网公司是靠广告来获得收入的,而对内容的监管无疑会影响其广告场景的展现,另外,美国此时的监管也有大选的因素作为考量。
在监管部门日益增长的矛头之下,科技巨头们也在砸重金与华盛顿方面搞好关系。根据美国政治反应中心的数据,在截至今年8月的过去12个月中,谷歌、亚马逊、Facebook和苹果四大科技巨头对华盛顿的游说支出总计5450万美元,比2015年增长35%,与2010年相比增长近500%。今年上半年,Facebook以1010万美元的支出排在企业游说花费榜第7名,紧随其后的是亚马逊,共花费了920万美元。
花钱不一定能完全消灾,除了近在眼前的华盛顿,科技巨头们还面临着大洋彼岸的“考问”。上周末,据CNBC报道,欧盟眼下正在寻求新的手段,以制裁大型科技公司。欧盟内部市场专员蒂埃里·布雷顿透露称,制裁可能包括强制它们出售欧洲业务,以及将它们完全排除在单一市场之外。相关提案正处于最后的敲定状态,一旦达成一致,将提交欧洲议会和欧洲理事会审议。
对于垄断的问题,杨世界坦言,企业做大到一定程度比较容易涉及垄断,一些互联网企业甚至会选择割让一小部分的份额给竞争对手,从而在法律层面规避垄断的嫌疑,毕竟垄断的惩罚还是很严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