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11-15 | 栏目:通信 | 点击:次
昨日晚间,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与中国电信三大运营商分别发布了携号转网服务细则,表示已于11月10日起进入携号转网试运行阶段。其中,包括网号为1349、174等卫星移动业务号码、网号为170、171、162、165、167等移动通信转售号码在内的号码均不能携号转网。
携号转网服务范围
携号转网服务,是指在同一本地电话网范围内,蜂窝移动电话用户(不含物联网用户)变更签约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而用户号码保持不变的一项服务。
现阶段不提供携号转网服务的号码包括:
卫星移动业务号码:网号为1349、174等号码;
移动通信转售号码:网号为170、171、162、165、167等号码;
物联网号码:物联网专用网号(如146、148、149、140-144、1064号段等)号码以及其他用于物联网应用的普通公众移动通信网号码;
其他不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情况。
携出申请条件与携入办理材料
1.携出申请条件
申请携号转网携出服务的号码,应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已在原签约的电信业务经营者(以下称为“携出方”)办理个人真实身份信息登记入网(以下称为“实名入网”)。其中个人实名入网有效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湾居民居住证、外国公民护照、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现阶段单位证件入网的政企客户应当将号码过户至自然人名下,再申请携号转网携出服务。
处于正常使用状态(非挂失、停机等);
与携出方结清已出账电信费用,如有未出账的电信费用(例如国际漫游费用等),与携出方已约定缴费时间和方式;
与携出方无在网约定期限限制的协议,或已解除在网期限限制;
距离最近一次携号转网已满120日(自然日)。
2.携入办理材料
用户在运营商办理携号转网携入服务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在携出方登记的号码使用人有效证件(同个人实名入网有效证件)。
有效的携出授权码。
申请携出服务的号码相对应的移动电话卡。
此外,三大运营商表示,现阶段原则上不提供委托他人办理的携入服务。
携出服务
1.携出条件查询服务
用户通过编辑短消息“CXXZ#姓名#证件号码”发送至官方客服短消息平台10086(中国移动)、10010(中国联通)、10001(中国电信)查询号码是否满足携转条件,官方客服短消息平台及时反馈用户查询结果。
满足条件的,如有携号转网后受影响的其他业务,运营商将在反馈查询结果的同时告知用户受影响的业务,告知内容真实准确。对于不满足条件的,将一次性明确告知用户不满足条件的原因、携号转网后受影响的业务以及咨询途径,并通过客服电话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实现满足条件的咨询。
2.携出限制解除服务
不满足本细则“与携出方无在网约定期限限制的协议,或已解除在网期限限制”条件及存在携号转网受影响业务的,用户可以申请解除携出限制。
对于不能通过在线方式解除限制的,运营商在号码归属地的所有自有实体营业厅为用户提供解除携出限制服务;对于县级区域内没有自有实体营业厅的,将至少确保一家合作营业厅提供解除限制服务。用户可通过运营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网上营业厅或官方客服热线查询具体营业厅名单。
对于不满足本细则“与携出方无在网约定期限限制的协议,或已解除在网期限限制”的,用户申请办理在网期限限制解除服务并满足解除条件时,运营商将在24小时内允许用户携号转网;对于存在携号转网受影响业务的,用户申请办理解除携出限制服务后,运营商将即刻允许用户携号转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