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11-18 | 栏目:业界 | 点击:次
IT前沿11月18日消息近日,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传播淫秽物品案,嫌疑人陆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经查,2018年3月起,陆某使用自己的微信账号创建了名为“诚信商团”的微信群,后群名称改为“狼友群,资源共享”,该群共有成员200余人。2018年4月初至5月初,陆某在该微信群内多次发布淫秽视频,供群内成员观看。经鉴定,陆某上传的65个视频均为淫秽物品。
“不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或者转移通讯终端传播淫秽电子信息,达到数额标准的,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处罚。”该案一审承办法官沈永斌介绍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传播淫秽电影、表演、动画等视频文件20个以上的,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同时该《解释》第三条还规定,若不以牟利为目的,达到上述标准两倍以上的,也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
本案中,陆某在其微信群内上传65个淫秽视频,达到立案标准,需要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