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网红”出狱了,然后呢?

2020-04-21 玥玥 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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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网上名气颇大的“窃格瓦拉”周某出狱了。连他自己都没想到,几年前他因偷车被捕后面对采访镜头说的一些话,竟然成了网上的流行语,同时也让他成了人气颇旺的网红。在周某入狱期间,“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等出自周某之口的互联网名“梗”流行了数年之久,丝毫没有衰减的趋势。

面对周某这个超级“网络IP”,30多家网红、直播公司一待周某出狱,便竞相与他签约,其中甚至有公司开出了200万元的高价,实在令人咋舌。

就在舆论质疑作为刑满释放人员的周某是否有资格成为“网红”的时候,周某却对媒体表示:“不会签约网红直播。签约就相当于给他打工,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在狱中的改造生活,让周某对自己的过往产生了强烈的悔改之意。面对年迈的父母,周某希望能在家里花更多时间陪陪家人。显然,出狱后的“窃格瓦拉”决心“隐退江湖”,那些希望从他身上“掘金”的网红公司,恐怕要失望了。

其实,即便周某愿意“重出江湖”,恐怕多数理性的网友也不会把他当成什么明星人物来追捧。此前,周某的形象之所以能在网上迅速走红,是因为网络文化的一大特征就是“反常规”,越是看起来荒诞不经的事物,越有可能突然爆红。然而,从行为性质上讲,盗窃是违法犯罪行为,是任何恶搞都无法抹消的事实。网红文化或许可以让周某的形象成为一个“流行迷因”,却不可能让他成为真正的榜样与明星。

网红文化将一个人“捧上神坛”,必须基于社会伦理的常识,决不能突破法律的底线。尤其是不少年轻人在网上将这位“窃格瓦拉”奉为所谓的“心灵导师”,更是不能被忽视的现象。虽然这其中有些戏谑的成分,但网红本质上仍属于偶像,将曾经的偷车贼当成偶像来追捧,对年轻人并无积极影响。在这一点上,希望重金聘请周某的网红公司,显然没有看清这个道理,相比之下,倒是周某自己看得更加清楚,因此并未轻率“入局”。

如今,网红市场虽然已经走过了鱼龙混杂、秩序混乱的“野蛮生长”阶段,但个别网红经济打造者只顾吸引眼球、不顾社会效益的做法,依然对行业生态有着不容小觑的负面影响。不论是社会主流舆论还是《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鼓励的都是健康、和谐的直播氛围。一味追求流量、刻意制造噱头的做法,最多只会给其带来短期的利益,长远来看,如此行为既无趣又无意义,最终伤害的还是自己的利益和形象,破坏的是网络公共空间的氛围。

不论是从网络文化氛围的角度上考虑,还是从网红自身的长远发展上看,网红经济的发展,都不能与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相背离。曾经犯过严重错误的网红若能洗心革面,加强学习,提高法律意识,能从一个改过自新的角度重新树立自己的公众形象,才是真正的网红晋级之法。

因此,当周某的故事,最终能以“法律成功改造迷惘青年回归社会”的结局告终时,其公众形象才是真正有价值的。这样的网红才是真正能起到积极引导作用的偶像,广大民众也乐于见到如此形象的“新网红”在网上越来越多。反之,如果周某的经历,最终成了缺乏正确价值观的企业的牟利工具,不论对周某还是社会而言,都只会造成进一步的伤害。